偏僻荒涼的山上,有塊空曠的土地專門辦理喪葬事宜,從遠處緩慢的靠近,不由自主的便能感受到嚴肅死寂的氛圍。

「知道了,媽,你別催了。」杜若琳單肩背着包包,邊左右張望邊往前走。

「若琳,記得不可以吵鬧,姨婆那邊肯定有很多親戚,要保持禮貌,知不知道?」杜媽媽在電話線的那一頭反覆叮嚀。

「我跟他們又不熟,當然會很安靜。」她選擇站在角落,不想與人太親近。

老實説,她跟這位死去的姨婆根本沒見過面。聽説這位姨婆很富有,許多遠房親戚都妄想沾點好處,得到些許遺產,她的父母雖然沒有貪念,但是擔心被罵不孝,又不好意思親自出面,才會派她這個晚輩做代表。

「媽,你説姨婆很有錢,是真的嗎?」她怎麼看都覺得奇怪,還以為會是多麼盛大的場面,可是數來數去,也不過六個人罷了。

「我騙你幹嘛?你講話小聲點,別被人聽見,傳出閒話可就不好了。」杜媽媽很緊張。

「好啦!我的手機快沒電了,先掛了。」杜若琳按下結束鍵,將手機收進外套口袋裏。

這時,一名婦人朝她走了過來。

「呃……嗨!」杜若琳根本不曉得如何應付這種場面,按理説,應該表現出傷心欲絕的模樣,可是她跟姨婆真的很不熟。

「我沒見過你。」婦人微笑的打量着她。

「嗯,因為我跟我爸媽平常比較忙。」真是尷尬,婦人要是説見過她,才真的見鬼了。

婦人看她有些怕生,好心的詢問,「要上香嗎?張先生平常很少出門,封閉太久,也跟許多人生疏了,很多親戚都推説沒空來,你這年輕女孩肯來看他,也算很有心了。」

「嗯。」杜若琳裝乖的點頭。

婦人轉身,拿取物品。

她偏着頭,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。

這位婦人剛才説什麼?張先生?

她記得姨婆不姓張,而且怎麼樣也不該稱之為「先生」吧?

突然,一個不祥的念頭浮現腦海,杜若琳緩慢的抬起頭,望向前方那張死者的照片,一滴冷汗自額頭滑落。

該死!照片上是個中年男子,而不是她那白髮蒼蒼的姨婆。

可是剛才媽不是説進來之後左邊第七個位置……呃……還是第一個?

哎呀!反正絕對不是現在這裏就對了。

趕快逃跑吧!被發現就慘了。

看見婦人手裏拿着香,轉過身子,杜若琳再也顧不得禮貌,大聲説道:「我……我先去接個電話。」然後大步跑開。

她太慌張了,怕被人發現她鬧的笑話,一時沒察覺有個高大的男人正往這頭走過來,一頭撞了上去。

「啊,對……對不起。」她整個人往後踉蹌,但是管不了那麼多,連忙道歉,然後低着頭離開。

張澈不悦的蹙起眉頭,像是沾到了灰塵,用力拍打肩膀。

「你還好嗎?有沒有哪裏受傷?」站在他身後的中年男子緊張的詢問。

「沒事。」他推了推被撞歪的墨鏡,往前踏一步,腳底的異物又讓他縮回腳。

他彎身撿拾起貼滿花俏水鑽的手機,看來是剛才那個冒失女人掉的。

「現在該怎麼辦?」中年男子轉頭,那個女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,總不可能在這麼嚴肅的地方大聲唿喚吧?

「先這樣吧!」張澈果斷的説,將手機收進褲子的口袋,大步往前走,最後在一張與他有着相似臉孔的照片前停下腳步。

父親,我回來了……他默念着,哀傷讓他的心情沉入谷底,猶如他墨鏡底下的幽眸,深沉得讓人無法探究其中。

在南韓,幾乎沒有人不知道張澈這個人。

他不算是偶像明星,也沒演過戲劇,但是從七歲開始就被譽為音樂神童,現年二十八歲的他已經是音樂界的天王級人物,擅長古典樂鋼琴演奏,一直以來,每一場獨奏會都座無虛席,甚至有許多明星是他的粉絲,對他崇拜得不得了。

對,張澈擅長獨奏,不曾參與樂團演奏,這點跟他難以親近的個性是一樣的道理。

而這位天王此刻正在房間裏收拾行李,讓一旁的經紀人金俊元緊張得快要瘋狂。

「張澈,你真的不留在韓國了嗎?」他真的很想把張澈放進行李箱的衣服全都拿出來,掛回原處。

雖然張澈跟他籤的合約已經期滿,可是他還不想讓張澈離開啊!

「嗯。」張澈冷淡的回應,手上的動作沒停止。

「老天!」金俊元無奈的來回踱步,「你真的怪怪的!一年前你父親過世後,你整個人都變了,説什麼要去台灣過簡單的生活,瞧瞧你的外表,根本不是當小人物的料!」

張澈莫名其妙的瞅着他,因為他誇張的言詞而忍俊不禁。

「我從來沒説過我想出名。」

甚至他熱愛現代樂勝過古典樂,這一點也沒有人知道。

「偏偏你帥到爆,身材好到爆,又超會彈鋼琴,在韓國有什麼不好?大家都喜歡你啊!」金俊元心知肚明張澈不會改變主意,還是忍不住發牢騷。

「別囉唆了,看你是要跟來,還是留在心愛的韓國,我不勉強。」張澈並不自私,金俊元很照顧他,也是富有責任感的好經紀人,待在韓國,就算沒有他,也能勝任下一位籤約者。

「我要跟!我當然要跟!」金俊元以為要被拋棄,趕緊聲明,「你別想把我丟在這裏,我只是不懂,你為什麼會挑台灣?是因為你父親的關係嗎?」

「不完全是。」張澈淡淡一笑。

「哦?該不會你的秘密情人在台灣吧?」金俊元開玩笑的説。

張澈露出詭譎至極的曖昧神情,「對,我的女人在台灣,所以我得過去。」

「什麼?是真的嗎?」金俊元既震驚又納悶,這一年來,張澈每回接受採訪,都坦承已有心上人,但是每天與張澈相處至少十二個小時的他根本連個鬼影子都沒瞧見,簡直怪哉。

張澈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,不打算多説,右手伸進口袋裏,充滿眷戀與期待的撫摸着外殼佈滿水鑽的手機。

他的秘密情人就藏在這支手機裏,而他很快的就要飛到她身邊,用力的抓住她了……

纖細的手指在鍵盤上敲下最後一個字,杜若琳就像洩了氣的氣球,瞬間變得軟綿綿,幾乎是用爬的爬到牀上,連續二十四個小時操勞過度的眼睛終於得以安然的閉上,好好的休息。

鈴……鈴……手機鈴聲響起。

想也知道是出版社打來的,可是她一點都不想移動身體,尤其這幾天對面的房子一直在施工,比起敲敲打打的嘈雜聲,手機鈴聲算很温和了,説是催眠曲也不為過。

叮咚,叮咚……這次編輯換在即時通上敲她。

「唔……」她不耐煩的微蹙秀眉,隨手抓起棉被,覆蓋自己的臉。

真是夠了,雖然身為寫言情小説的作家,生活很自由,但是趕稿的時候也會累死人,好嗎?

不行!她好不容易終於可以好好的睡一覺,就是要像口香糖一樣黏在牀上,死都不願意起來。

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門鈴聲緊接着響了起來。

「老天!」她摀住耳朵,想假裝自己是聾子,什麼都聽不到。

鈴……鈴……

叮咚!叮咚……

啾……啾啾啾……啾……啾啾啾……

這簡直是一場噪音大合奏,而且誰也不讓誰的響個不停,氣得她從牀上跳起來,關掉手機,拔下電腦插頭,然後殺氣騰騰的衝向大門,要看看到底是哪個傢夥選在這種時候擾人睡眠!

「誰啊?」她像頭髮火的母獅子火爆的開口,同時打開門,隨即看見一張帥到掉渣的俊美面孔,霎時忘記閉上嘴巴,懷疑自己在作夢,並暗暗發誓,自己的社交圈不曾出現這麼帥的男人。

「我吵到你了嗎?」張澈面無表情,只有微僵的嘴角洩漏不自在的情緒。

「不……」連聲音都好有磁性啊!

「沒有就好。」他遞出一個小紙袋,「這幾天打擾你了,我是對面新開的餐廳的老闆,這點小心意希望你笑納。」

杜若琳接下紙袋後,下意識的瞄了眼袋子內部,好像是手工餅乾。「謝謝。」

「還有這個。」他又拿出一疊餐券,「這是給鄰居的福利。」

「這麼大方?」這算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嗎?她翻着手裏的餐券,足夠讓她白吃白喝一個月左右,於是忍不住發問,「這樣不會虧本嗎?」因為她真的會很不客氣的把所有的餐券用完喔!

「不會。」張澈露出微笑。只要她能來,要他印一百本餐券給她都不成問題。

「老天爺,你……」太……太刺眼了,他毫無預警的一笑,簡直是超強閃光啊!

「怎麼了嗎?」她生動的表情讓他的語氣更加温柔。

「沒事,嘿嘿……」杜若琳乾笑着,總不能告訴人家,她在發花痴吧?

正想着該説什麼祝賀生意興隆的話,突然瞄到自己光裸的腳趾,她才勐然想起自己此刻的模樣……

「對了,我……」

「抱歉,我尿急。」砰的一聲,她狠狠的關上門。

張澈整個人愣住,站在門外,久久無法回神。

他……做錯什麼了嗎?

「啊……」杜若琳一路尖叫着跑進浴室,看到鏡子裏映照出的模樣,叫得更悽厲了。

稻草般蓬鬆的亂發,活像被揍兩拳的可怕黑眼圈,超幼稚還洗到泛黃的米老鼠睡衣……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邋遢,而且還少根筋的站在一個帥到無法無天的美男子面前。

這時,擺在牀頭的手機又發出鈴聲。

她迅速撲到牀上,接通手機,立刻哇哇亂叫,「妮妮,怎麼辦?怎麼辦?」

「什……什麼東西?發生什麼事了?」編輯嚴妮妮本來想罵人,卻被她慌張的語氣嚇到了。

「我好難過……」杜若琳扁着紅唇。

「到底怎麼了?遇到壞人了嗎?你剛才不是在趕稿嗎?」

「不是壞人,是大帥哥,一個超級帥,比我的男主角還要帥的大帥哥,可是我竟然像個乞丐一樣的站在他的面前,我真是不敢相信,嗚嗚嗚……」

好半晌,電話線的那頭保持沉默。

「妮妮,你有聽到嗎?我説我……」

「我知道,不用重複一遍。」嚴妮妮很冷靜的回應。

「那你怎麼還不安慰我?」她是真的好傷心啊!要知道,她活了二十四年,寫了無數的俊俏男主角,也不曾在真實人生裏遇到如此撼動她內心的美男啊!

「安慰你?」嚴妮妮冷哼一聲,認為她根本是無病呻吟。「我問你,稿子寫完了沒?」

「寫完了啦!」快給她安慰啊!

「為什麼我沒收到?」

「因為我還沒寄啊!哎喲!先不管那個啦!妮妮,我跟你説,剛才那個男人真的超帥的,那雙眼睛、那個鼻子、那張嘴巴……跟我小説裏的男主角好像啊!」

「杜若琳,你還沒清醒,在作夢嗎?」

「我也很希望自己是在作夢啊!真無法相信我竟然會這樣醜醜的面對他……可是我又不想是在作夢,因為他真的好帥……」

「杜若琳,你給我閉嘴,限你一分鐘之內把稿子寄給我,不然我就詛咒你下次見到他的時候,正好被狗追咬,掉進水溝裏,外加滿臉狗屎。」嚴妮妮忍無可忍,用力掛斷電話。

聽見嘟嘟的聲音,杜若琳驚恐的盯着手機,腦海裏立刻浮現嚴妮妮詛咒的畫面,嚇得趕緊扔開手機,用最快的速度插上電腦的插頭,將稿子寄了出去。

她打死都不想再次丟臉了!

杜若琳覺得自己好像變成偷窺狂了。

她租賃的屋子在二樓,帥哥開的餐廳就在她家對面的一樓,只要走到陽台上,就能將餐廳的門面一覽無遺。

帥哥給她的紙袋裏還放了一張名片,上面寫着「秘密.人文餐館」幾個大字,還有帥哥老闆的名字叫張澈,她總覺得這名字有點熟悉。

雖然有一大疊餐券等着她去白吃白喝,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給人家的第一印象如此邋遢隨便,她就少了點勇氣踏進餐廳大門。

於是,只要是不寫稿的時間,她幾乎都耗在陽台上,也有了一些發現。

雖然經過大翻修跟整頓,但是餐廳似乎只有一層樓,一般剛開幕的餐廳都會做些優惠活動、打打廣告,秘密.人文餐館卻顯得異常低調,不但沒有廣告,也沒看到祝賀的花圈花籃,地點位在巷子內,本來就不太顯眼,幾天下來,光臨的顧客更是少得可憐。

這時,天空下起濛濛細雨,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,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,感覺有些飢餓,不過實在不想騎着小綿羊出去覓食。

突然,她又想起張澈那張完美的俊顏,內心莫名的感到緊張。

「杜若琳,你真是一個好色的女人!」她好笑的嘲弄自己,少女懷春的幻想終究不敵飢腸轆轆,站起身,穿上及膝的針織寬洋裝,套上短靴,提起筆電,走出家門。

秘密.人文餐館裏頭連一個客人都沒有,只有一張桌子旁坐着一名女服務生跟金俊元,兩人的面前各擺了一台筆電,玩得不亦樂乎。

「金大叔,今天的生意還是一樣的差耶!」曉芹是店裏唯一的服務生,同時兼顧吧枱和廚房的工作,她忙不過來的時候,金俊元會幫忙,只可惜開張這幾天,能幹的她一個人就綽綽有餘了。

「沒差啦!老闆很有錢。」金俊元明了張澈開這家餐廳根本不是為了賺錢,而是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。

不過他不明白的是,以張澈的條件,要什麼樣的女人沒有?只消勾勾手指,大家都搶着飛撲,又何必迂迴的開餐廳,等待對方靠近呢?

「是嗎?這幾天老闆的臉都很臭。」曉芹沒遇過像張澈這樣的老闆,當初她來應徵的時候,只抱着小小的希望,沒想到老闆給的薪水超優渥,而且上班時間也很彈性,如果她趕着上課的話,就直接關上店門,搞得好像她才是老闆。

不追求食物美味,也不執着生意興隆,這家餐廳變成了她唸書、練習調飲跟廚藝的地方,工作環境極佳,愜意得不得了。

「張澈的臉哪時候和善過了?他是標準的面噁心善。」金俊元哈哈大笑。

「金大叔,你的中文造詣還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像。」曉芹不可思議的盯着他那張正統的韓國人臉孔。

「當然,我從張澈十歲那年就認識他,當然要好好的學習中文羅!」金俊元很驕傲,為了成為優秀的經紀人,他可是精通各國語言呢!

「十歲?」曉芹嘖嘖稱奇,眼角餘光瞄到門口似乎有人影,立刻雀躍的跳起來,主動上前打開門。「歡迎光臨,快請進。」

「呃……謝謝。」杜若琳抱着筆電走進餐廳,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。

雖然沒有其他客人,但是她喜歡這裏簡單潔淨的裝潢,天花板的藝術水晶燈照耀出微黃的光線,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給人很舒適的感受。

她尤其喜歡看着行人走來走去,平常寫作的時候也有中途發呆的習慣,這家餐廳給了她十分貼近的舒服感,她想,以後應該會經常光顧這裏。

「小姐,這是我們的功能表。」曉芹笑吟吟的説,遞上菜單跟一壺檸檬水。「需要點餐的時候,可以叫我喔!」

「那個……」杜若琳從口袋裏掏出餐券,「請問一下,這是否有使用範圍?」

「這是什麼?」曉芹接過那疊餐券,露出迷惘的神情。「你是不是弄錯了?我們店裏目前沒有……」

金俊元跑過來,用屁股把她撞到一旁。

「小姐,你好,這本餐券適用全餐廳,沒有任何限制,請你慢慢的看菜單。」

終於來了!他的眼瞳熠熠生輝,隨即將不明所以的曉芹帶到吧枱裏。

「金大叔,店裏什麼時候有出餐券?」曉芹不解的問。

「你差點露餡了。」金俊元笑得很詭異,「我告訴你,擁有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闆很重要的貴賓,你要好好的款待,以後只要這位小姐來,記得都要用心服務,知道嗎?」

「欸?難不成是老闆的……」曉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劃出一個愛心。

「真是聰明!老闆可是千裏迢迢從韓國飛來台灣尋找真愛,你得想盡辦法留住這位貴賓,讓她愛上這裏,以後才會常來。」

曉芹天生沒什麼浪漫細胞,只能傻傻的頷首,表示了解,看着金俊元開懷的衝上樓,準備將這個大好消息告訴老闆,突然覺得自己的責任好重大。

如果杜若琳懂得張澈的心,就會知道要當個真正的偷窺狂,還得跟他多學習才行。

她從自家陽台上關注的是秘密.人文餐館的門面,卻沒發現餐廳二樓的陽台上也有個男人時時刻刻的注意着她。

從幾天前被她關在門外之後,他的心情一直很差,反覆思索着,自己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?是他出現得太突兀?還是她不喜歡他送的點心?她突然關上門,讓他有種被拒絕的失落感。

當年她遺落的手機,他一直都帶在身邊。

老實説,他從來沒見過哪個女人比她更魯莽,剛開始他無意強佔她的手機,是手機沒電關機,後來他替手機充足了電,開機之後,卻發現自己再也不願物歸原主了。

看得出來她很喜歡自拍,相簿裏全是她的照片,各種俏麗的表情都很吸引人,她甚至將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碼都記錄在手機裏,這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,卻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,才會有這樣的舉動。

剛開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儲存在記憶體裏的MP3,音樂名稱是他演奏過的曲目,播放之後,才發現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,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絲?

但是她沒有認出他,就算他戴着墨鏡,如果真心喜歡一個人,她不可能認不出來……當時,或許是因為這點小小的幼稚負氣心態,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,發現她的職業,還有她的心情日記。

然後他發現自己愛上了她文字的魔力,看着她的照片,突然覺得她可愛無比,一天又一天,對她越來越在意,堆積出想見她的強大力量。

現在,杜若琳就在樓下,金大叔通知他之後,便拿着雨傘,開心的跑出去熘躂,大概是想將空間留給他們。

對,他很緊張,卻不想錯失這個機會,內心的掙扎讓他有些慌,直到曉芹用電話告訴他要去上課了,他只好讓她先走,親自顧店。

從樓上走下來,他從她身邊經過,也不見她抬起頭,似乎是沉浸在創作的世界裏,完全不受撼動。

由衷感謝樓主辛苦無私的分享

我想我是一天也不能離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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